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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例开瓶费官司赢了没退钱消费者称下次还会投诉

时间:2017-12-15 11:26:37

成都首例开瓶费官司赢了没退钱 消费者称下次还会投诉

包间费、很低消费、开瓶费在外用餐,各种各样的霸王条款曾让消费者敢怒不敢言,只能自认倒霉。8日,商务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规定了禁止设置很低消费,并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与之相关的各种霸王条款再次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

自从《新消法》实施后,成都接连审理了两起包间费和开瓶费的投诉,9日,记者再次对这两例首案回访发现,因为诉讼程序费时费力,赢了首例开瓶费官司的消费者至今还没拿到火锅店的退款,并表示若再遇到类似情况会选择忍了,而另一位败诉的消费者也因有心无力而撤诉了。

首例开瓶费赢了官司没退钱 下次还会投诉

今年3月19日,作为《新消法》实施后的*开瓶费案件的当事人,何女士赢下了这场官司。锦江法院判决,新华大道的码头故事火锅店在餐饮服务合同中有关开瓶费的部分约定无效,系霸王条款,应退还消费者30元,另退还包间费50元。

距此案宣判,时隔已近7个月,此事又有何进展呢?昨日,记者从其辩护律师曹毅处了解到,法院判决后,火锅店并未支付80元退款,而何女士之后也没再对这80元较真,连25元诉讼费也未申请执行。如今再次提及这起官司,何女士说:无所谓了,当时就是争一口气。

曹毅则说,为这事,他前前后后忙了一周左右,包括调取火锅店工商信息、身份信息等证据及开庭。然而,尽管赢下了这场官司,何女士却认为走法律程序有些费时间、费精力,下次再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可能就选择忍了。何女士说,不过,她还是会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

首例包间费感觉有心无力 消费者已经撤诉

和何女士一样,市民刘先生因被收取380元包间费,将蓉杏酒楼告上法庭,成为成都包间费*一案。不过,由于刘先生既未举证证明包间内同等菜品价格高于大厅,也不能证明酒楼强迫其支付包间费,武侯区人民法院驳回了他诉讼退还包间费的请求。

一审败诉后,刘先生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过,在不久后,他便选择了撤诉。对于这一轰动一时的起诉,刘先生也不愿多提,他的辩护律师陈小虎说,刘先生之所以选择上诉,只是觉得气不过,但这个案子比较麻烦,时间很快也要半年,到很后他已感觉有心无力了。

陈小虎从中院了解到,另一起曾在锦江法院审理的包间费案,原告方也跟刘先生一样选择了撤诉。餐馆事先是否进行告知,取证太困难了。陈小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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